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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監管科學推動中國式藥品監管現代化

    • 2023-03-20 11:22
    • 作者:楊悅
    • 來源:中國食品藥品網

    2019年4月,國家藥監局啟動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4年來,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不斷推進,通過高效的組織管理、務實的重點項目研究、有效的成果轉化應用,有力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圍繞“創新、質量、效率、體系、能力”主題,積極推動監管理念和制度機制創新,為全面實現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科學支撐。中國藥品監管科學的發展是中國式藥品監管現代化的核心要素,是支持藥物研發創新、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持久動力源,行動計劃的提出和實施為中國式藥品監管現代化描繪了美好的藍圖。


    助推審評審批制度改革


    2015年以來,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監管科學研究為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提供了科技動力。


    2015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明確了提高審評審批質量,建立更加科學、高效的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體系的改革目標,吹響了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號角。此后,依賴高效的監管資源調動,一年內,困擾監管機構和行業多年的藥品審評審批積壓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系列改革重點措施逐步轉向鼓勵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針對藥品醫療器械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出改革臨床試驗管理、加快上市審評審批、促進藥品創新和仿制藥發展、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加強組織實施等改革措施,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速推進。


    2019年4月,國家藥監局印發《關于實施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的通知》,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啟動。該文件可以說是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的頂層設計文件,明確圍繞“創新、質量、效率、體系、能力”主題,推動監管理念制度機制創新,針對新時期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創新監管工具、標準和方法等,進一步增強監管工作的科學性、前瞻性和適應性,更好地滿足新時代公眾對藥品安全的新需要。


    與以往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主要針對制度和程序不同,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是針對監管決策的科學基礎層面的機制創新,是對監管決策底層邏輯的再塑造。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的提出和實施,改變了主要依賴行政管理手段實現審評審批制度結構性優化的機制,將監管決策能力提升置于工具、方法和標準創新之上。如果將藥物研發與審評審批系統比作一臺“發動機”,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則是對這臺“發動機”“關鍵動力系統”的革命。


    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緊跟世界藥品監管科學前沿,加強監管政策研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建立藥品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加快推進監管新工具、新標準、新方法研究和應用。將藥品監管科學研究納入國家相關科技計劃,重點支持中藥、生物制品(疫苗)、基因藥物、細胞藥物、人工智能醫療器械、醫療器械新材料、化妝品新原料等領域的監管科學研究,加快新產品研發上市。監管科學成為藥品監管能力提升的核心助推器。


    開啟融合式創新階段


    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凝聚各方合力,取得了一系列積極成果,開啟藥品科學監管融合式創新階段。


    設立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支持藥品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 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啟動后,國家藥監局根據監管形勢和緊迫需求,逐步形成依托外部合作提供監管科學理論和實踐支持的組織思路。通過加強科教協同創新,構建藥品監管科學理論和技術支撐體系,與一批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在藥品監管領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礎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或共建監管科學研究基地。目前,國家藥監局已與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合作設立中藥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在沈陽藥科大學、山東大學、四川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北京大學、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藥科大學、海南省真實世界數據研究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設立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在北京工商大學、江南大學設立化妝品監管科學研究基地,監管科學基地數量已達14家。


    同時,國家藥監局面向藥品科技前沿,圍繞我國藥品創新發展和監管科學的戰略需求,在全國組織開展重點實驗室建設工作,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端人才培養、藥品監管新方法、檢驗檢測新技術、標準制修訂、風險分析和預警、安全評價、應急處置等重點領域開展原創性研究和科技攻關,進一步推進監管科學發展。截至目前,共認證兩批共117家重點實驗室,涵蓋中藥、化學藥品、生物制品、輔料包材、醫療器械、化妝品等領域,解決了一些基礎性、關鍵性和戰略性技術問題,提升了檢驗檢測和安全評價水平。


    啟動監管科學重點項目研究,努力破解監管決策能力提升瓶頸 針對制約我國藥物研發創新和審評能力提升的突出問題,國家藥監局推出兩批監管科學行動計劃重點項目。2019年7月,首批重點項目研究正式啟動,國家藥監局協調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國家藥典委員會,以及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藥品評價中心、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等有關單位,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三個領域開展9個項目的研究。分別為: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技術評價與監管體系研究、納米類藥物安全性評價及質量控制研究、以中醫臨床為導向的中藥安全評價研究、上市后藥品的安全性監測和評價方法研究、藥械組合產品技術評價研究、人工智能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性評價研究、醫療器械新材料監管科學研究、真實世界數據用于醫療器械臨床評價的方法學研究、化妝品安全性評價方法研究。


    2021年6月,國家藥監局在全面總結首批重點項目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確定并發布了第二批10個重點項目。分別為:中藥有效性安全性評價及全過程質量控制研究,干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評價體系及方法研究,真實世界數據支持中藥、罕見病治療藥物、創新和臨床急需醫療器械評價方法研究,新發突發傳染病診斷及治療產品評價研究,納米類創新藥物、醫療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控制評價研究,基于遠程傳輸、柔性電子技術及醫用機器人的創新醫療器械評價研究,新型生物材料安全性有效性評價研究,化妝品新原料技術指南研究和化妝品安全監測與分析預警方法研究,惡性腫瘤等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產品評價新工具、新標準和新方法研究,藥品、醫療器械警戒技術和方法研究。


    轉化應用系列新工具、新標準、新方法等創新研究成果 截至2021年10月,據國家藥監局統計,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首批重點項目已研究制定的101項新工具、新方法、新標準中,已有45項發布并應用于藥品監管工作中。


    中藥領域,以中醫臨床為導向的中藥安全評價研究重點項目,進一步完善了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標準體系,產出《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標準制定技術要求》《中藥新藥用藥材質量控制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等新工具、新方法、新標準共計11項,為促進中藥守正創新、健全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審批體系、強化中藥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了有力支撐。


    醫療器械領域,人工智能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性評價研究重點項目的研究成果轉化為《深度學習輔助決策醫療器械軟件審評要點》《人工智能醫療器械注冊審查指導原則》中的新方法,目前已有20余款第三類人工智能醫療器械獨立軟件獲批上市。藥械組合產品技術評價研究重點項目的研究成果轉化為《關于藥械組合產品注冊有關事宜的通告》中的新方法。


    化妝品領域,重點項目研究也取得突破性進展,助力化妝品監管法規體系和技術支撐能力建設,促進改革紅利釋放。2020年以來,55個化妝品新原料完成備案,新原料上市時間大大縮短,為化妝品行業創新注入源頭活水。


    迭代升級值得期待


    經過4年的積累,我國藥品監管科學研究取得了顯著成效,隨著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產業的發展,業內期待監管科學研究組織管理更加高效、相關概念和內涵進一步明確、研究持續深化和聚焦,為提高藥品監管現代化水平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加強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組織管理 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是藥品監管科學研究的中堅力量,目前各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對監管決策的支撐作用各異,研究成果在監管中的轉化應用實力存在差異。未來,應當加強對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的組織和管理,增強其與監管機構的溝通互動,提升監管科學研究解決監管實際問題的精準性和適用性。此外,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的實施掀起藥品監管科學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的熱潮,部分高校和科研機構熱切希望加入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行列。如何健全完善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的考核評估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使具備實力的研究機構和高校等單位有機會加入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行列,也是應當關注的問題。


    提高新工具、新方法、新標準開發和認定能力 目前,各方對于藥品監管科學中的新工具、新方法、新標準的認識存在差異,對監管事務性的行政管理工作與監管科學之間的關系也不夠清楚,相關概念和內涵有待明確?!胺椒ā敝笧檫_到某種目的所用的方式和步驟;藥品監管科學中的“新方法”主要指評價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性和有效性、質量和綜合表現的方法,包括直接評價和間接評價方法,涵蓋臨床前評價、臨床試驗、上市后評價等階段。新方法是與舊方法相對而言的概念,臨床前評價階段包括模型方法、模擬方法、虛擬方法、體外方法;臨床試驗階段包括隨機對照試驗方法和創新臨床試驗方法,涉及成組序貫設計、樣本量適應性設計、患者人群適應性設計、治療組選擇適應性設計、患者分配適應性設計、終點選擇適應性設計、多重設計特征適應性設計等;上市后評價方法包括隨機對照研究、觀察性研究、回顧性研究、流行病學研究、真實世界研究等;質量評價方法包括監管閾值方法、毒性限度方法、指紋圖譜方法、參數放行方法等?!靶鹿ぞ摺敝杆幤繁O管中評估安全性、有效性、質量所使用的有形或者無形的器具與設備,在藥品監管中泛指安全性、有效性的測量工具、評價工具等。安全性測量工具包括生物標志物、不良反應/事件發生率(報告率);有效性測量工具包括生物標志物、替代終點、臨床結果評估工具和動物模型、虛擬人等;決策支持工具包括基因組數據庫、藥物毒性數據庫等?!靶聵藴省卑ㄐ碌馁|量標準、數據標準、毒性限度標準和特定新興技術標準等。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標準能否為監管機構所用,取決于開發過程的規范性和可靠性,最終需要國家藥監局確認。行業和研究機構迫切需要關于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標準開發的指導,急需建立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標準的開發指南和轉化應用路徑及程序。


    聚焦和深化優先領域的監管科學研究 監管科學研究應當識別優先領域,解決監管中的關鍵問題,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產品迭代更新速度快,給監管帶來挑戰。監管部門應當引入研究職能,根據產品類別進行監管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的組織和管理。在中藥領域,應當優先研究打造中醫藥特色監管科學體系,促進實現中醫疾病診斷、療效和安全性評價工具的突破,合理采用循證證據和經驗證據體系,助力中藥傳承創新發展。在現代藥物領域,應當進一步深化疫苗、基因治療、細胞治療等的監管科學研究,提升創新療法的審評和評價的決策能力及水平。在醫療器械領域,急需集中優勢資源,針對創新藥械組合產品、人工智能醫療器械、數字化產品等,開展重點攻關。在復雜仿制藥和生物類似藥領域,應當深入研究評價方法的改進,不斷優化申請證據要求上市后持續評估的有效路徑。


    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實施的階段性成效令人鼓舞,得到業內的廣泛關注和認可。同時,業內對監管科學成果如何轉化應用于藥品審評、檢查、檢驗、監測等過程寄予厚望。期待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邁入2.0新階段,奮力譜寫藥品監管現代化新篇章。


    (作者系清華大學藥學院研究員、國家藥監局創新藥物研究與評價重點實驗室主任)


    (責任編輯: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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